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营造开放性的研究生教育环境,鼓励支持研究生开展自主性和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在学科交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交叉学科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跨学科选课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跨学科选课相关工作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跨学科选课需要在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制定时由研究生导师指导完成。
二、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对研究生跨学科所选课程获得的成绩、学分、学时给予认定。
三、研究生所选跨学科课程有关信息按照开课单位相关学科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执行,课程性质为必修课程的,在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课程认定为必修课程。课程性质为选修课程的,在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课程认定为选修课程。
四、研究生跨学科选课相关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和开课单位根据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跨学科选课的工作程序按照研究生跨学科选课申请表(详见附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课表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研究生跨学科选课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和开课单位的研究生办公室各存档一份。其中,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材料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报送。
五、学校对承担跨学科选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在教学奖励津贴核算工作中予以适度奖励。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研究生跨学科选课的相关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科知识结构特点和培养实际需要指导研究生开展跨学科选课并监督选课研究生按照学校和开课单位的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
联系人:刘斯伟 联系电话:85166256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