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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1-10-29 点击数: 来源:

 

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 审办法》,结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对象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在评奖学年有以下情况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评选5人,每生一次性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评选7人,每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毅鹏

 副主任委员:赵  洁

   委    员:曲红梅   芦  恒   白  刚   高  超   华  军

             董运生   张仕平   刘  威   董才生   徐晓海

             张彦彦   金庆英   傅瑜慧   于  洋   李晓沫

             杨鹤松   周玥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实行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应有2/3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赞成票数须不低于出席会议人数的2/3,并超过全体委员数的1/2时,方可通过。

六、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导师填写。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次为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

3.公开答辩。申请人进行5分钟述职答辩,评审委员会记名投票进行评审;

4.院内公示。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学校。

七、考核内容

科研成果占70%、德育及日常表现占30%。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考核计分标准

一、科研成果要求

1.在学术期刊正刊(须有正规刊号,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

版)上发表论文(须正式出版,用稿通知、用稿证明不计)。

2.成果作者或外刊通讯作者完成单位须为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3.论文署名学生本人若是独立作者(100%权重记分);学生本人若是一作导师二作(80%权重记分);学生本人若是二作导师一作(50%权重记分);SSCI、A&HCI检索论文的通讯作者等同于一作。

4.专著和译著需独立完成,译著成果原著作者不计入作者排序。

5.被转载的成果计分按最高分统计,不重复计算。

6.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科研项目立项经费记分。

7.新入学研究生在上一学历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也可作为本年度参评依据。

8.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

9.其他特殊情况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认定。


二、研究生发表成果计分标准

                项  目

   计   分

SSCI、A&HCI检索论文

   50分/篇

A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50分/篇

B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30分/篇

C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15分/篇

D类论文

   10分/篇

E类论文(CSSCI扩展版论文)

   6分/篇

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

    15分

学术译著(15万字以上)

    15分

硕士研究生其他成果计分标准

     项  目

计  分

      说 明

中文核心学术期刊,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3分/篇

论文是否符合专业学术标准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其他学术刊物论文

0.5分/篇

评审委员会对刊物界定有最终解释权

三、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项  目

  计   分

科研项目(1万元及以上)

     5

科研项目(0.5—1万元)

     3

科研项目(0.3—0.5万元)

     2


四、德育及日常表现计分标准(30分)

                   项  目

计 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四个自信”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遵守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在网上发布影响社会稳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信息或散步各种谣言

  2

遵守安全防火规定,无违章用电、用火等违纪行为

  2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损坏公共财务行为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打架斗殴行为

  2

每学期开学初按时返校并按规定时间准时注册

  2

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宿费(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新生绿色通道的除外)

  2

按照教学安排保证上课出勤率

  2

按时提交作业,完成规定学业

  2

遵守科学道德学术规范,无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2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班委、团支部完成各项工作,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因特殊事情不能返校或者离校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规定及时打卡、及时汇报情况

  2

在校院学生组织中任职满一年,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志愿为同学服务,本年度被评为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0.5分、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分;

  2

担任团支部负责人,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0.5分,本年度被评为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分,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5分;

担任党支部和班委负责人,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1分,本年度被评为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5分,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