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校研院字﹝2021﹞74号
白求恩医学部医学研究生办公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调整工作的通知》,经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院2021年第十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同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人选担任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督导员。
特此公布
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