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研究生院现将开展2023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促进教学与科研、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创新,促进学科体系、专业体系和学术体系建设。发挥精品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二、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体现我校学科特色。
2.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须为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课程体现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有利于促进研究生探索性学习,培养创新思维。
3.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类型、案例编写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二、推荐范围
1.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推荐范围为:2022年度已获学校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范围为:2022年度已获学校立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3.已获2021和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的项目及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推荐工作。
三、建设要求
1.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要求详见《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附件3)。
2.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要求详见《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附件4)。
四、推荐程序
1.在推荐范围内的项目申请人根据《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5)或《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6)的要求进行填写,佐证材料附在申请书后合成一份PDF电子版,于9月14日9:00-9月15日15:00之间,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平台(https://jlupy.jlu.edu.cn/common/)进行网上申报。
2.我校本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项目推荐限额均为15项,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材料将统一报送到吉林省教育厅。
联系人:杨哲 (精品课程) 联系电话:85166340
联系人:高杉 (教学案例) 联系电话:85168206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