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本科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学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9-13 点击数: 来源:

校教字[2017]6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吉发[2013]10号)、《吉林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7]2 5 号)和《关于实施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吉教高[2017]50号)精神,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加快提升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整体水平,促进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学校组织申报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指南

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目标为申报依据。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AB类建设项目进行申报。

(一)高水平专业类建设计划。紧紧围绕再造传统产业新优势、加快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求,重点建设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国内同类前列的高水平专业(群)。进一步加强专业基本建设,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和强化在国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的领先优势,部分专业率先成为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标杆。

(二)高水平专业类建设计划。加快建设省内布点较少,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对区域传统特色产业起重要支撑作用,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同时极具发展潜力的专业。积极改善专业基本办学条件,大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快培育和凝炼专业特色,增强专业服务于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省内外相关专业中的引领。省内布点较少专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申报范围

申请申报专业应在以下范围内推荐。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十二五”高校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国家及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以及其他建设基础好,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和近年本专业毕业生一年后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较高的专业。

推荐名额:学校向教育厅推荐项目为55项,其中,A类限额45项,B类限额10项。各学院推荐项目数无限额要求。

(二)申报程序

1. 学院推荐。学院要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照本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对照吉林省和地方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各专业办学实际,择优推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且整体带动性强的专业。

2. 以专业为单位申报。推荐项目超过2项的学院需有序推荐。

3. 学校评审。学院推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

三、工作要求

学院申报工作要将推荐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做,根据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原则组织申报。

1. 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学院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审核并保证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 确定专业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为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改革意识,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带领专业团队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

3. 关注后续考核验收。入选建设计划的专业实施动态调整建设机制。建设中期吉林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终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验收将严格对照项目建设计划,对照评价标准,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全面考查建设任务达成情况。

、材料报送

填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吉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10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着填报说明填写

2.《吉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

六、时间安排

2017920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收取。邮箱jxk@jlu.edu.cn联系人及电话:佟健,刘成荫,85166422

附件:

1. 关于实施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

2. 吉林省高校本科专业布点较少专业名单

3. 吉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4. 吉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