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第十七教学周(即2017年12月23日、24日)进行。
为了保障毕业年级学生能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备战研究生招生考试,体现我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毕业年级学生第十七教学周(2017年12月18日—24日)课程全部停上。同时,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避免在此期间进行毕业年级学生修读课程的考试。
对于第十六教学周(2017年12月11日—17日)课程,如确因复习等需要,考研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做好上述事宜的相关通知和安排工作。
教务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