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语用司下发文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多处涉及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目前,语言文字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家语言文字实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的具体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和要求。现予以转发。
请各教学单位将通知转发至全体教师与学生;各学院,校团委、文学院、学生社团等有关单位亦可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强化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弘扬优秀中华文化的意识。
附件:教育部语言应用教育管理司《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意见
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