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志教授在《哲学研究》2018年第10期发表《什么的自由?》一文。
摘要:当代关于自由的争论都是围绕伯林所谓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进行的。这种争论使自由理论处于一种两难处境:如果按照消极自由的观念把能力排除于自由之外,那么这种自由就是纯形式的,它对很多人来说既无价值也无意义;如果按照积极自由的观念把能力纳入自由之内,从而自由随着人的能力而变化,那么这种自由观念又明显是不正确的。这种困境促使一些哲学家提出了第三种自由观念,以超越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对立。本文主张换一种思路,不再考虑“什么是自由”,而是思考“什么的自由”。按照这种思路,我们发现有四种自由,即本体论的自由、道德的自由、政治的自由和群体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