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3〕4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3〕37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是本年度吉林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申报人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
1.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专项项目:下设“语言文字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四个专项方向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3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5万元。以上供申报人参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2.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请不要申报。
6.严禁同一申报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需注册并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照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线上填报截止日期为7月25日(星期二)。
2.在系统中填写申报书的同时,请各申报人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请务必上报给本单位科研办负责老师。
3.请各中层单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并于7月26日(星期三)16:00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oushuli@jlu.edu.cn,邮件请以“中层单位+2024教育厅申报”命名,此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件。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王海涛 13604301400
附件:
1.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2.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6.吉林省教育厅课题验收标准
7.系统项目申报使用说明-教师版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