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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9-11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现将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09年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55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每个研究方向一般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4080万元。
三、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投标,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责任单位确定。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课题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体现出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含量,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2、本年度重大项目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投标者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围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充分的实地调查研究,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新观点,同时在决策依据上提供科学、准确的案例和数据支撑。
3、本年度重大项目设立若干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设计论证要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体现出较高的思想含量和学术价值,预期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精品力作。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基础理论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特别要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前期成果、科研团队构成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
2、投标责任单位或投标人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行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投标评审书填写注意事项
1.“投标课题名称”须与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方向一致。
2.“责任单位和合作单位”意见请各投标人所在单位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3.“研究经费”表内“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项分别不得超过申请经费总额的5%,“管理费”一项填写5000元。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七、投标方法
1.投标者请如实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见附件),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求一式八份(其中一份原件,七份复印件)。
2.为了保证投标质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投标初选工作,召开学术委员会遴选出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材料并填写《项目投标推荐表》报社会科学处。
八、投标时间
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务必于1029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项目投标推荐表》一式1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遴选、盖章后复印,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电子邮件:wanghaoyou@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