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为旱灾地区人民献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0-04-07 点击数: 来源:
2009年秋季以来,我国一些省区发生了严重旱灾,特别是西南地区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我校有2000多名来自灾区的学生,他们的学习、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作为血浓于水的祖国大家庭成员的学校教职工,时刻记挂着倍受煎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学生。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互助、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展示我校教职工“大爱无疆”的胸怀,学校决定开展“为旱灾地区人民献爱心‘一日捐’活动”。

一、捐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捐款原则:坚持组织动员、人人参与、鼓励奉献的原则,努力做到能捐尽捐;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教职工不主张参加捐助活动。

此次“一日捐”活动是“双日捐”活动的组成部分,按上级有关两年开展一次“双日捐”活动的规定,届时,再开展一次“一日捐”活动。

(二)捐款范围:以分工会、部门工会、直属工会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日捐”活动。捐款对象包括全校全民所有制职工(欢迎集体所有制职工参与)。

(三)捐款基本标准:月工资前两项之和÷22,如自愿多捐不限。

二、捐款时间安排

“一日捐”活动于4月6日开始启动,4月15日结束。

请各基层工会将所收捐款登记造册、汇总后于4月14—15日交校工会财务室;校工会集中后上缴到上级慈善总会,并公布捐款情况。

三、有关要求

学校党政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这也是“关注学生成长年”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切实做好捐助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带头捐助。

联系人:刘红军 田永志

联系电话:85168267

校 工 会

2010年4月2日

请学院各教研室负责人将本教研室教师的一日捐收齐,并在4月15日之前将交费名单及现金交到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