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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4-23 点击数: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0-04-22 16:10:25 点击:14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Ⅰ》、《形势与政策Ⅱ》等课程的重修考试将于2010年5月6日在前卫校区统一进行。本学期毕业班重考只安排这一次,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未达到退学或降级条件的2010年应届毕业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每个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并与4月28日前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人数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1045,联系人:于老师。
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月6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月6日8:00—10: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月6日13:00—15: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月6日15:00—17: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3阶

形势与政策Ⅰ

5月7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形势与政策Ⅱ

5月7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