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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0-06-2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10]09号),为增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实践服务的针对性,提升我国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与研究水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特设“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相关科学教育和研究专业人员,针对研究先进经验,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完善评价方法,增进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调查研究,鼓励教学改革实验。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为学校科学教育发展服务,提高教师科学教学水平,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

4.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有助于提高科学教育水平。

5.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

6、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一式7份)、汇总表及所有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2.201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社会科学处

2010年6月24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doc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