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2015
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5-7-13 1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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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5]48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单位必须是我校现有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单位必须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单位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七份(附件3);
2.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以及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求PDF格式,容量不得超过50M,并将PDF文件打印一式七份,附在申请书后面,装订在一起;
3.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和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光盘上写实验室名称。
(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一式七份(附件4);
2.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以及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求PDF格式,容量不得超过50M,并将PDF文件打印一式七份,附在申请书后面,装订在一起;
3.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和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光盘上写实验室名称。
各教学单位须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意向告知教务处高淑贞副处长,联系电话:85166301。8月23日将以上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南区行政楼311室,联系电话:8516641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4.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教务处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 附件4: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