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选推荐的通知

日期:2015-07-01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校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开展本年度“”人选推荐工作。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 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东部地区优秀人才(近3年由中西部高校调入东部的除外)到西部地区应聘特聘教授的,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

3. 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 学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 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学校将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 重点支持学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 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

3.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国家不在支持之列。

三、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每个申报学科(二级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各单位要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做好筛选、评议、申报等相关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组织流程

本次申报按照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相关要求说明。

(二)基层推荐

1. 各中层单位需认真检查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2. 本单位内同一设岗学科有超过1人以上的申报者,鼓励协助申报人员进行申报方向调整,如不能作出相应调整,各中层单位依托各单位学术委员会需对本单位内同一设岗学科的申报人进行有序推荐。

3. 各中层单位出具有序推荐名单汇总表(负责人签字)、相关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并加公章)、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及时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机关审核

1. 人才工作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及申报材料准确性并汇总各中层单位推荐人员名单。

2. 如出现同一设岗学科存在多个中层单位同时申报的情况,人才办需组织所有相关中层单位进行评审,并形成本设岗学科的有序推荐名单。

3. 人才办将名单及材料汇总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申报人进行审议,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将有序推荐名单报至校党委常委会。

(五)党委常委会决定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申报人进行审定,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

(六)校内公示

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及其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人才工作办公室要协同中层单位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报送校党委常委会。

五、申报材料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底部均注明学校、姓名、专业分组、设岗学科。

1. 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系统生成水印版)、附件(系统生成水印版)、学院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2.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 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电子材料只上传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不得上传。

六、申报时限

各单位务必于7月13日前,将上述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人才办公室(行政楼816室),联系电话:85167448。

七、相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加强我校学科建设,配合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实施的有效途径,应采取多种渠道从海外和校外招聘发掘优秀人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职责,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是要严密组织。要按照方案中明确的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毫无错漏地组织实施,严把审核关, 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三是要严格把关。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附件:1. “”实施办法

2. 2015年度“”申报材料要求

3. 2015年度“”学科分组

4. 设岗学科

5. 2015年度“”人选一览表

6.注册账号所需信息系统截图

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附件见校内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