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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1-10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省社科联)、吉林省财政厅2017年度工作计划,省社科联决定启动2017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委十届八次全委会决议及吉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部署,遵循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吉林省“五大发展”战略及本地党委、政府的近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二、立项基本原则

    以应用研究为主。着重研究的问题包括:吉林省委、省政府有关当前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前瞻性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委托课题。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授权委托有关课题组进行研究。立项数量为6项,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2. 招标课题。以省社科联所列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分别提出,经筛选整合后推出;申报者也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题目及论证主体内容不允许与其他立项部门以往立项课题相同。立项数量不超过40项(不含市州社科联),每项平均资助额度为3万元。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或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

    2. 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6个月;招标课题一般为3-5个月。

    五、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在研的省社科联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7年1月17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书、活页(附件2,均为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批准后方可调整。

    2.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 课题评审分为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最终审批等阶段。其中,委托课题实行书面评审;招标课题实行现场答辩评审。

    5. 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 kun@jlu.edu.cn

 

附件:1.2017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课题指南

            2.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书及活页

            3.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17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