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精神,在201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学历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复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再次审查研究生新生的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必须审查其是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必须审查其是否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复查必须查验证书原件。
学校将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进行复核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学历资格复查,请同学们报到时携带证书原件备查。
研究生办公室
2010-08-24